根据《bat365旧网址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bat365旧网址研字[2014]25号)和《bat365旧网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bat365旧网址研字[2014]29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与条件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籍非定向就业2014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上述均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无其它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的,学业奖学金暂停发放或进行相应调整:
1.硕博连读研究生退出硕士连读的,自批准之日起退还硕士基本学制年限内获得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差额部分,以及博士阶段获得的所有学业奖学金;
2.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更改培养方式的研究生,自批准之日起不予发放学业奖学金,并退还研究生阶段已发全部学业奖学金。
(四)补充说明
1.本年度返校入学的“保资生”参加老生基本奖学金评定,不计入参评学业奖学金基数。
2.2014级“保资生”不参评本次学业奖学金,不计入参评基数。
二、评定标准与比例
(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0元,奖励比例10%;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奖励比例20%;三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奖励比例70%。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奖励比例10%;二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奖励比例20%;三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比例70%。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奖励比例30%;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奖励比例70%。
(四)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五)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它国家奖励政策以及校内其它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三、评审组织与方法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和后续评审工作。
(二)排名方法:
1.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和入学考核生按时提交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明,依据《电气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进行排名(计分标准见附件一);全国统考博士研究生分专业按入学总成绩排名,综合考量所有参评员工情况后确定评选结果。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在前,以复试成绩排名;全国统考生在后,以综合成绩排名。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排序方法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致。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流程
1.公布方案:由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审核符合参评条件的基准人数和奖学金名额;
2.个人申请:博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个人硕士期间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明材料;
3.初评:学院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根据符合参评条件的基准人数和名额进行评选;
4.学院评审: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评选结果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在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报送名单:公示期满,学院按照评审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6.学校复核:研究生根据学院报送评选结果进行审定;
7.复核结果公示:学院将学校审定结果在院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8.结果通知:经过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通过后,学院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将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结果告知录取考生。
(四)评选时间安排
1.6月6日前,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6月12日前,在院网公布评审实施细则;
3.6月15日前,博士研究生向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提交个人硕士期间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明材料;
4.6月18日前,严格按照评审实施细则完成初评;
5.6月20日前,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将评审结果在院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6.6月27日前,将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纸质档与电子档报送至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7.学院将学校复核过的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满后告知员工。
bat365旧网址电气工程学院
二O一四年六月十日